對曾到內地相關區域者 新增及取銷防疫措施

 【特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3月11日凌晨1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上海市浦東新區滬東新村街道長島路281號;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山前街道萬興家和小區1號樓2單元,船營區北極街道望雲山景小區,昌邑區兩家子鄉李屯村,昌邑區樺皮廠鎮樺皮廠社區、樺東村、張相村;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萬潤華泰小區7號樓,海州區天順國際花園7號樓、仕方國際9號樓、振興公寓6號樓、新建西路30號樓、眾興華庭10號樓、壹品國際C區、鳳凰名都10號樓;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凌典牛仔服裝店,威海市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鳳林路南曲阜翡翠城F區13號,威海市環翠區海峰路511號宅庫花園11號樓、鯨園街道辦事處蘇州街10號樓、環海路3號中國石化中原油田威海培訓中心、環翠樓街道同德路116號樓,威海市威海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古寨東路145號淵源澡塘、長春路昌鴻小區B區16號樓;河南省濮陽市中原油田賓館、華龍區勝利辦勝利小區西區38號樓;廣東省廣州市環市西路184號紅棉國際時裝城及168號天馬服裝城,站前路地一大道服裝城,越華路12號和14號,北至環市西路、東至人民北路、南至南部戰區總醫院大院以北、西至荔灣交界區域,越華路2號、4號、6號、8號、10號、18號、24號及20號-22號門面區域。

 自2022年3月11日凌晨1時起,所有離開以下地點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應留意自身健康狀況,期間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按第1、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山東省青島市其他區域;天津市西青區其他區域;陝西省西安市其他區域;遼寧省瀋陽市;甘肅省白銀市。

 自2022年3月11日凌晨1時起,取銷曾經到過以下地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或健康碼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湖北省武漢市青山區紅衛路街道58街坊127門、中華路街道凱萊熙酒店戶部巷店、東湖高新區關東街道保利時代天悅、江岸區同鑫花園;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桂溪街道英郡三期小區、中和街道樂活公社小區和名著司南小區7棟、8棟、9棟、10棟;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瑤族自治縣、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縣;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桂園街道華瑞大廈B座;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達茂聯合旗小文公鄉腮林忽洞村。

 自2022年3月11日凌晨1時起,取銷曾經到過以下地區14天內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應主動按第1、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的措施: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其他區域;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及天府新區其他區域。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目前本澳有關內地涉疫區域的防疫措施包括:

 離開相關地點21天內留意自身健康狀況,出現任何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狀人士須立即就醫及接受核酸檢測;

 離開相關地點14天內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留意自身健康狀況,期間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按第1、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

 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入境人士,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

 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已入境人士,亦須在澳門健康碼上如實作出相應申報及接受相應的防疫措施,要求如下:

 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14天為止,期間須按第1、2、4、7、12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

 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請立即透過諮詢求助平台https://www.ssm.gov.mo/covidq或致電:+85328700800以便安排醫學觀察)。

 注:免費核酸檢測預約連結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檢測結果不會上載至澳門健康碼,亦不可作為出入境用途。如以自費方式接受核酸檢測,亦須在上述連結中作出登記才能按時解除黃碼鎖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