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城規會昨日下午舉行平常全體會議,討論本澳及離島多幅規劃條件圖草案。
其中新城A區北部A5、A6、A10和A11共四幅規劃為公屋土地,面積共三萬零八百一十七平方米。除了A11沒有規劃社會服務設施外,其他三幅土地都有規劃。草案建議四地段的樓宇限高均為海拔一百一十米,工務局人員稱是根據新城A區城規研究訂定,同時已諮詢民航局意見。四地段規劃草案各收到一份意見,內容基本相同,主要對樓宇高度、地積比率、覆蓋率、城市設計指引等提出意見。有委員關注新城A區工程不斷增加影響周邊交通,工務局人員稱,新城A區交通規劃有與交通部門協調,交通影響評估早已完成,報告並可在工務局網站查閱。
城規會亦討論南灣湖C1至C4地段,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合併建設法院和檢察院設施,土地面積為四千六百三十六平方米,參考文化局意見建議,靠近西灣湖街地段建築物限高五十點八米,靠近何鴻燊博士大馬路一邊則限高四十六點七米,共收到四份意見,包括關注高度、景觀和設置車道等。
有委員質疑建築物高度會影響西望洋山景觀視廊,亦有委員認為當局應提出認同規劃的理據。文化局人員稱,已吸納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和社會意見,增加由西望洋山聖堂眺望台望向舊大橋方向的景觀視廊條件,C1至C4地段草案可維持主教山聖堂跳望台望向氹仔方向的主要海面範圍,因此文化局表示認同。
工務局人員則稱,樓宇街寬、地積比率和覆蓋率等規劃條件維持二0二一年一月所發出的規劃條件圖。當局聽取社會和城規委員意見後,已要求建築物規劃需要加入城市設計要求,並與周邊協調,未來會與建設部門協調考慮社會關注優化設計。
還有引起熱烈討論的是一幅位於卓家村舊址、鄰近氹仔菜園路面積約三千七百六十二平方米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地段被納入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草案建議涉及開闢新道路,施工前需向市政署提供鄰近十棵古樹保護方案。
不少委員關注開新路定必影響古樹,有委員認為政府應思考城市發展還是古樹重要。工務局方面稱,氹北規劃已考慮古樹搬遷,規劃的新路是基馬拉斯大馬路延續,是氹仔非常重要的主幹道,若不開路,會影響市民駕駛。
市政署管委會副主席羅志堅表示,有關規劃涉及開路,將影響該處的十棵古樹,而按照法律,除非有重大公共利益,否則不允許遷移及砍伐古樹。
羅志堅重申,按照相關法例,不主張遷移古樹,反而認為「路不一定是直的,可以立體交叉處理,如天橋、隧道等,有不同解決方案。」冀相關部門規劃時應有取態。
城規會主席黃昭文亦提到,從工程角度,有技術可遷移古樹,而該處日後將成為氹仔主幹道,是基馬拉斯大馬路的延續,工務部門日後將與市政署探討遷移古樹的方法,與市政署探討更好保育古樹。草案最終獲得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