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就「都更法」問為何政府不作主導 政府代表:主導反會更貴更慢
【特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聽取政府代表講解《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法案的原則和政策等,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
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多名議員關注樓宇重建為何不由政府主導。政府代表回應稱,不論現時祐漢七幢樓或將來的都市更新,政府都不會收購業權。原因是認為由政府全權主導的樓宇重建成效不大,推行不會暢順,反倒更貴、更慢,同時想保護所有權人的權利。但若重建獲一定比例小業主同意,都更公司會提供資訊或技術支援,以期望業權人更好地理順有關法律法規,有助重建工作。
陳澤武又提到,都更包含樓宇重建、維修保養和相關設施環境配套,政府解釋都更法案將著重樓宇重建部份,其餘將遵循現有法律,例如土地法、城市規劃法、文遺法和都市建築法律等,法案文本將再作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