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舉行會議,繼續細則性審議「以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及支付訴訟費用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等官員列席會議。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見傳媒時表示,委員關注訴訟程序透過電子方式提交文件的保密問題,政府回應稱法院辦事處人員有相關制度,相關卷宗人員才有權限查閱,確保資料不會讓沒有權限人士接觸。政府亦強調訴訟程序的電子化。
至於訴訟程序的原告、被告如何透過電子方式提交文件予法院,法院是否能將收到的問題透過電子方式,通知訴訟的另外一方,政府稱了解到相關問題,目前正透過法案先走第一步,不少委員認同政府做法,但關注何時有下一步工作。
他稱,法案通過後,原告、被告、證人及相關利害關係人,都可透過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和支付訴訟費用。
另外,在司法保密階段不能提交,只能以紙本提交訴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