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傳真)孩子的榜樣   李澄

日前,在社交平臺上流傳一條短片,內容是一名成年男子帶着兩個小孩正在過斑馬線,路過的汽車没有停下讓他們先行,未知男子是否因此不滿或生氣,在汽車駛過斑馬線時,用腳踢了車身一下。

片段放上網後,引起網民關注,短短一、兩天,留言已多達數百個,但出乎意料的是竟有不少網民支持男子的行為,更紛紛讚好。究其原因,也不難理解,隨着馬路上出現越來越多安全意識薄弱的司機,不時會發生行人在橫過斑馬線時,遇到車不讓人的情況,但因各種原因,諸如舉證困難、嫌麻煩等,使執法部門難以完全杜絕及取締那些輕微違反的司機,行人空有一腔憤怒,但也無計可施。對於男子那一腳,網民直指他做了很多人想做但不敢做的行為,畢竟大家都知道,在現代文明社會,一切講求法治,像這種以暴力來發泄內心不滿的野蠻行為,將可能導致行為人觸犯法律,最終得不償失,這也是大多數人會以守法的方式,不會以暴力來解決問題的原因。

事實上,對於男子的行為是否觸犯法律,並不是本文關注的重點,畢竟成年人要對自己所做的行為負責。筆者關注的是男子在小朋友面前使用暴力,或會對孩子的心理發展造成嚴重影響,更會給孩子灌輸一種以暴制暴,又或是可以用暴力來發泄內心不滿的錯誤觀念,男子的行為明顯是一種反面教材,理應受到指責,而不應獲得鼓勵或讚好。

去年十月,國家頒布了《家庭教育促進法》,該法為促進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長,明確要求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用正確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思想、品行,以及在條文中落實各方在推行家庭教育時的責任、國家與社會如何支持和協同,以至於違反法律規定時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上述短片為例,片段放上社交平臺後,有為數不少的網民留言支持男子的行為,這種錯誤的表態可能會讓心智未成熟、無法自行分辨是非的未成年人進行模仿,或接收到一個面對別人犯錯,可向對方使用暴力的錯誤訊息。未成年人是澳門的未來,如果讓暴力的種子在孩子們的內心萌芽,對社會的惡劣影響將會非常深遠。因此,筆者認為身為成年人,哪怕在網絡上,我們亦應謹言慎行,努力為孩子樹立一個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的榜樣,更應是其是、非其非,以負責任的態度,教導孩子以正確的方法來應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