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柏生答覆林宇滔稱疫情不礙政府於教育資源投入 指政府資助「歸口管理」更有效

 【特訊】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老柏生就關於立法會林宇滔議員書面質詢作如下的答覆:

 「特區政府一向貫徹落實『教育興澳,人才建澳』的施政方針,根據不同學生和社會的需求,以不同的資助方式、資助條件、資助金額、評審準則、履行義務及罰則等因素,設立不同種類的獎、助學金,支援和鼓勵澳門學生繼續升讀高等教育課程。

 因應高等教育局及教育暨青年局合併為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以及特區政府資助歸口管理的原則,為更有效、合理地運用資源,善用公帑,避免重複設置獎、助學金,上學年陸續整合特區政府各項升大獎、助學金,並融入學生福利基金的大專助學金計劃。此外,自二0二二一/二0二二學年起大專助學金計劃資助範圍擴展至博士學位的高等教育課程,讓資助涵蓋整個高等教育階段。

 大專助學金計劃內設多項獎、助學金,該計劃一直設有碩士及以下學位課程的資助,當中,奬學金旨在獎勵最近一學年成績優異的學生,而貸學金和特別助學金沒有此規定,有關準則已在《大專助學金發放規章》及申請手續指南有所註明,過去至今一直沿用。而大專助學金計劃博士課程的評審,除以申請人上一高等教育層次所得成績作甄選要素外,同時亦以申請人的學術及研究經驗,以及課程性質作綜合評分。另外,每年申請期開始前,學生福利基金均開辦說明會,就大專助學金計劃各奬、助學金項目的申請條件、所需文件、評審準則及義務等向學生作介紹。

 二0二一/二0二二學年,大專助學金計劃的奬、助學金獲資助臨時名單已經公佈,當中,修讀研究生課程獲資助人士約一百六十名,所獲得的獎學金或特別助學金資助金額因應就讀地區而有所不同,每月金額由四千二百三十澳門元至七千六百六十八澳門元不等(即每年五萬零七百六十澳門元至九萬二千零一十六澳門元不等);學生亦可按需要,同時申請住宿貸款,每月上限二千三百五十澳門元,以及啓程旅費及回程旅費貸款,每程上限六千五百澳門元。

 就林議員第二題提及的情況,受疫情影響,有外地就讀的奬、助學金受助學生無法參與學校的面授課程並以網課形式學習。按現行《大專助學金發放規章》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符合奬、助學金續期條件及具備適當證明的情況下,可按規章有關休學的條文作出休學申請,在復學後可繼續獲發相關資助,因此,有關受惠學生不會因疫情原因而需要重新申請獎、助學金。

 特區政府持續適度投入教育資源,即使經歷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亦沒有影響特區政府在教育方面的資源投入,投放於支持學生升學的開支亦有上升。教育範疇基金將按照資助歸口管理的方向,透過持續檢討,逐步優化相關資助項目。」

 立法議員林宇滔指出,特區政府去年提出,將原高等教育局和教育暨青年局合併成「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並將原來兩局分別負責審批和發放的獎助學金作「歸口管理」,以利更有效、合理地運用資源,善用公帑,避免獎助學金的重複設置。

 但是在去年六月,當教青局公佈「二0二一/二0二二學年大專助學金計劃」的申請詳情時,卻被社會發現新一輪計劃的獎助學金名額被大幅削減,而用作支援世界頂尖大學或設置頂尖學科大學就讀學生的特別獎學金更「被」消失,社會對此感到嘩然。當局在事件發酵數日後才透過新聞稿解釋,特別獎學金將「爭取」於八月與大專助學金計劃中的獎學金和特別助學金一併讓學生提出申請,最終,特別獎學金亦的確「失而復得」。

 然而,過去由高等教育基金負責發放,用以資助正修讀或申請報讀學碩連讀、研士、研博連讀和博士學位課程的澳門研究生的「研究生獎學金計劃」,則被「併入」至「大專助學金計劃」,惟其收到反映,當局沒有因應兩種獎學金的性質不同而對申請細則作出調整。

 例如:「研究生獎學金計劃」的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研究生獎學金的發放範圍和條件為「曾在中學至大學教育階段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連續不少於三年註冊為學生......」,即計劃沒有規定申請研究生必須為在讀學生。但合併後的大專助學金計劃就規定「用於獎勵正在就讀或完成中學及高等學校之課程之成績優異並欲繼續其學業之學生」(第六二/九四/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a)項)。

 此舉甚至令一批原本已獲發「研究生獎學金」、只是因疫情無法到外地上課,按規定需向當局取銷申請的研究生,去年需申請的研究生,因為不屬「在讀生」而不符申請資格。而據學生福利基金所公佈的「未獲選獎學金的申請人名單」,就有八十九名申請人因此原因未獲發奬學金。

 除了申請條件存在差異之外,「研究生獎學金計劃」併入至「大專助學金計劃」,也意味著研究生獲得的資助減少,因為前者對博士學位獎學金金額為每年澳門幣八點四萬元,研博連讀每年七點四萬元,碩士六點一萬元,學碩連讀則為五點四萬元。而大專獎學金方面未有按不同學位分級,澳門、內地與台灣為每月四千二百三十元(即每年五萬零七百六十元),香港與其他國家地區則為六千三百九十元(即每年七萬六千六百八十元)。

 上述問題反映當局在處理不同獎助學金「歸口管理」時,根本沒有認真考慮不同計劃的特點及差異,又或實際上是減少獎學金發放,此舉明顯與特區政府不削減民生開支,以及「教育興澳」、加強培養各類人才的施政理念相違背。更諷刺的是,政府一方面削減本澳研究生人才的獎學金計劃,同一時間又推出《人才引進制度》的公眾諮詢,充份反映出澳門人才政策的錯亂章法。

 為此,他提出以下書面質詢:

 一、由於「大專助學金計劃」與「研究生獎學金計劃」兩劃性質不同,導致不少過往曾經申請和獲得研究生獎學金的研究生,因不符合「大專助學金計劃」的要求而不獲批獎學金。請問當局,在「二0二一/二0二二學年大專助學金計劃」中,有多少名申請者曾經申請或獲得過研究生獎學金?當中有多少人因不符合第六二/九四/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a)項規定令申請不獲批?上述兩個計劃合併後,整體發放的狀學金額,以及研究生獲發放獎學金額減少了多少?

 二、承上,目前最少有數十位原獲研究生獎學金資格的研究生,僅因疫情無法到外地上課,需要重新申請狀學金,卻因當局合併計劃時未有考慮申請對象不同的行政疏失,而不符「在讀生」資格而被拒申請的研究生,當局有何針對性的補救措施?以及未來如何免同樣問題出現?

 三、新冠疫情之下,特區政府的財政收入因賭收下滑而有所減少。雖然特區政府多次強調,不會削減民生福利開支,但近期當局對於各項獎學助金的粗疏整合,已經動搖政府不削減教育開支承諾的質疑,請問當局,會否明確承諾及採取措施,確保未來不會削減包含獎助學金在內的教育開支,真正踐行「教育興澳」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