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簽署稅務信息交換意見書 二常會關注都更會否成立專門仲裁機構

 【專訪】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會上繼續細則性審議都更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法案引入必要仲裁制度,委員會關注現行仲裁法是否所有條文適用,是否會成立專門仲裁機構等。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昨日會後表示,昨日會前收到政府回覆委員會稱,法案適用所有用途樓宇,包括商住、工業和商業等用途,只要滿足法案訂明的重建定義,以及達重建業權最低百分比,且根據現行法律,並獲工務局批准,可更改樓宇用途,至於改變用途後的重建樓宇業權分配則屬小業主間的協議。

 他又稱,有關法案亦引入必要仲裁制度,委員會關注現行仲裁法是否所有條文適用,是否會成立專門仲裁機構等。至於因重建租賃合同失效的情況,法案建議需按民法典規定向租戶通知,但法案沒有訂明相關的賠償處理,他希望提案人進一步說明。

 【專訪】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審議修改稅務信息交換法律制度,並簽署意見書。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稱,政府提交的新文本已聽取委員會的意見,由於離岸機構牌照已於去年(二零二一年)起全部廢止失效,政府在法案中剔除關於離岸機構的表述,以及將法案生效日期改為今年四月一日。

 他表示,新文本中接納了委員會大部份意見,包括所有新開設新金融帳戶客戶均須按要求提供自證證明或相關文件;金融機構須於指定時間內保存收集信息的程序所依賴的證據和採取步驟的記錄;針對金融帳戶信息自動交換的違規行為增設行政處罰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