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男朋友提出分手 澳婦訛稱遭強姦被送法辦
【專訪】司警偵破一宗誣告案,拘捕一名本澳女子。女疑人不滿男朋友提出分手,報假案指被對方強姦。
涉案本澳女子姓陳,三十五歲,無業。她會被控以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案中事主為內地中年人。
案情指出,陳女在本月六日清晨六時向治安警報案,指被一內地男子強姦,案件其後轉交司警跟進。陳女報稱今年六月在本澳一娛樂場認識一男子,兩人其後發展成情侶。至七月,她們在不自願情況下,先後四次發生性行為。報警求助。
及後,司警調查發現案件存有疑點,包括案發後陳女與內地事主仍繼續有親暱行為,同時法醫的驗傷報告指女事主並無明顯抵抗性的傷痕。經進一步盤問,陳女承認因不滿男友提出分手而誣告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