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建議批給期不逾十年 稅率維持不變 澳府最多可批給六個賭牌

 【專訪】賭牌批給數量最多六個,明文禁止轉批給,身兼行政會發言人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這是綜合考慮了澳門現時的社會經濟狀況,各方面資源承受的能力以及博彩業發展而作出相關決定。又稱,博彩稅率將維持不變。

 賭牌再競投終於公佈最多六個牌,即現時三個正牌,三個副牌的博彩公司都有機會爭取一個牌照。張永春昨回應傳媒時表示,建議最多六個牌,這是綜合考慮到社會經濟狀況,以及社會各方資源的承受能力的適當規模,在公開諮詢方面,大部份意見都認同未來賭牌最多六個。

 至於備受關注的賭稅標準。張永春稱,本澳博彩稅率目前為百分之三十五,考慮到本澳博彩稅率較其他地方高,所以維持現有水平,暫時不考慮調整博彩稅相關稅率。

 至於賭枱方面,張永春稱,現時本澳可營運的賭檯有六千一百九十八張。重新批給賭牌後,會視乎承批公司規模再分配賭檯數量,總體方向是控制博彩業規模有序發展。

 他稱,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希望盡快開展審議工作,但不會提出緊急程序處理,是按照一般程序進行審議。不過,估計賭牌的重新競投批給未必能在六月底完成,現有的博彩經營批給作將適當延期,稍後會正式宣佈。

 張永春稱,法案對幸運博彩的批給競投者的資格作出明確和嚴格的規定,同時加強對承批公司、參與博彩業活動人士及公司的資格審查和監管機制,因此凡是符合法定條件者都可參與競投,但所有承批公司的經營和操作必須在維護國家和澳門特區安全的前提下開展,並必須配合澳門特區打擊跨境非法資金流動和預防反清洗黑錢的政策和機制。重申,維護國家和特區安全是特區政府批給和開展博彩業經營必須遵守的方向和原則,並要促進特區經濟適度多元和可持續發展。

 關於合約十年期標準。張永春表示澳門博彩業經過二十年的發展,娛樂場設施已可滿足需要,不應再擴大規模,而且按照土地法規定,博彩業發展用地不能再豁免公開競投,未來特區政府不能再直接將土地批給用作興建娛樂場。他又稱,法案建議批給期不多於十年,例外情況可延長最多三年,少於現有合共二十五年的批給期,主因是過去的批給年期較長,基於當年投得賭牌的公司需要一定時間興建賭場和綜合體,若現有承批公司投得賭牌,可以在現有設施基礎上即時繼續經營,若現有承批人未能獲得批給,相關娛樂場、連同全部設備和用具,按法律規定全歸特區政府所有。新的承批公司可使用已有的博彩場地和接收所有博彩從業人員,獲批給後以無縫銜接方式立即展開相關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