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及場地防火新法例今年八月實施 防火負責人培訓續接受報名

 【特訊】第一五/二0二一號法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將於本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實施,根據新法律規定,部份樓宇需維持一名經消防局適當培訓的防火安全負責人持續提供服務。為此,由二0二一年十月下旬至今,消防局持續開辦「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課程」,並得到社會各界的支持及踴躍參與,課程達至了預期的培訓成效。

 為繼續普及新法津內容,於本年一月初,消防局為本澳社團開辦「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課程」專場,除藉此深化和拓展社區警務工作外,亦希望各社團繼續發揮政府與市民間之溝通橋樑作用,協助做好相關新法律的宣傳和推廣工作。參與社團包括有: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民眾建澳聯盟、澳門婦女聯合總會、澳門社會民生促進會。

 於課程上,該局導師向參與者闡明了新法重點內容,包括詳細講解如何配合行政當局的安全巡查工作、認識新法律的處罰制度、當發生事故時防火安全負責人的職責,以及學習各項消防設備知識及操作,使參與者具備撲滅初期火災的能力。已完成上述課程的參與者均認為是次課程使他們更深入認識《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及熟識防火安全負責人的職責及義務,從而有助他們更有效發揮社區力量,使本澳的樓宇及場地得到更大的消防安全保障。

 為加強社會各界對新法律內容的認識及了解,消防局已進行一系列的宣傳推廣工作,包括:舉辦講解會、出席時事節目介紹新法律、透過電台廣播新法重點內容、到各社區進行宣傳及張貼海報,以及推出精簡易明的圖文包及宣傳短片等,以便各界能更好地履行相關義務。未來,有關培訓課程和宣教工作將持續進行,本局亦會與業界保持緊密的溝通及合作,冀透過與社會各界和市民共同努力,營建更美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課程」屬於公開報名的,歡迎業界人士或有意投身相關行業的市民報讀。詳請可瀏覽消防局網頁(https://www.fsm.gov.mo/CB/表格下載)、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報名熱線:八九八九一四二七或八九八九一六一三,以及可以掃瞄QRCode獲取報名表,填妥後以電郵(cb-wechat@fsm.gov.mo)或傳真(二八三六一一二八)等方式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