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嵐認修車場需另闢場地使有條件經營 對准入社區工種進一步規範

 【特訊】市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柯嵐就立法會李靜儀議員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本澳現有機動車超過二十萬輛,車輛維修的需求量大,但始終沒有專門地方供行業運作,一些修車作業只能在社區中進行。長遠而言,需為高污染或高危險的修車工種及重型車輛的維修另闢適當場地,令行業有條件經營;對准入社區的修車工種,進一步訂定預防和控制污染等方面的條件。市政署將連同工務、環保、消防、衛生等各相關部門共同推動有關工作。

 此外,《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已列入特區政府明年度的法律提案項目,將於二0二二年內送交立法會討論。」

 立法議員李靜儀書面質詢如下:

 一、修車場鍛造及噴漆等工序對居民的生活及健康帶來影響,亦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但修車場為本澳逾二十多萬車輛提供維修保養服務,相關行業亦是社會經濟發展所不可或缺,政府在規範其運作減少對居民影響的同時,將有何措施協助業界解決其經營運作所面對的困難?

 二、未來在城市規劃的層面上會否對修車場的選址作出明確規定?重型車輛由於車型龐大,一般修車場空間有限,未必能完全滿足重型車業界的服務需求,當局會否預留土地設置重型車修車場以回應業界的車輛維修保養所需?

 三、《檢討行政條件制度》及《公共泊車服務規章》均已研究修法多時,到底何時完成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