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公佈了若干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四七/二0二一號行政法規,修改第二二/二0一八號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自公佈翌日起生效。是次修改的內容為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一名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監督、指導、協調、支持澳門特別行政區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並列席委員會會議。中央人民政府在委員會設立三名國家安全技術顧問,負責協助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開展相關工作,就該法規第十二條所指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意見,並列席該辦公室會議。

 第四八/二0二一號行政法規《公共街市攤位分配及租賃的補充規定》,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該行政法規是制定關於街市攤位分配程序、訂立租賃合同、提供保證金以及協助人或僱員登記的補充規定。

 第三七/二0二一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經換屆產生的立法會議員自行選舉產生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中第四界別立法會議員的代表的名單,名單包括:李良汪、李振宇、何潤生、宋碧琪、李靜儀、林宇滔、林倫偉、邱庭彪、馬志成、馬耀鋒、陳亦立、梁孫旭、梁安琪、陳浩星、黃潔貞、黃顯輝、葉兆佳、鄭安庭、謝誓宏、顏奕恆、羅彩燕、龐川。◇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