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研院工會法提建議
【特訊】國際(澳門)學術研究院在院長高勝文帶領下,出席「工會法」公開諮詢,研究院樂見特區政府主導工會法立法,對於特區政府訂立有關法律表示支持,並相信「工會法」能夠延續長年以來澳門勞資關係和諧穩定,青委主任陳家豪代表研究院發言,就諮詢文本中的內容,現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在「工會法」的適用範圍方面,認為「工會法」的適用範圍應有別於一般僱員的規定,為保障公共利益,讚成對某些職業的僱員行使工會的權利作出適當的規範;第二,特區政府正大力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因此,在申請文件的簽署人數方面,應考慮到新興行業的出現,相關僱員人數不多且分散的問題,除規定下限人數外,或可採用佔總人數某百分比的方式代替;第三,在工會的類型方面,隨着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發展,新興行業不斷增加,難以細分,因此建議不作限制。
第四,和諧勞動關係是一種勞資利益、勞資關係、效率與公平、經濟發展與社會福祉、勞資政三方力量達成一種平衡的狀態。因此,在集體協商代表的產生方面,建議除僱主及工會均須指派或選定代表人外,必要時可加入政府代表,以促有關勞資事宜順利協商;最後,坊間也有意見指出,諮詢文本中並沒有提到「罷工」權利的內容,這顯然沒有履行《基本法》相關規定,從而弱化了工會應有的權利與職能,希望當局說明原因,以確保罷工權利的有效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