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 吳小麗倡按實際情況落實
【特訊】社會保障基金前日公佈《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審視報告,建議特區政府設三年觀察期,並視乎經濟復甦情況,設五年及七年準備期兩個方案,於二0二六年或二0二八年實施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會長吳小麗對此表示認同及支持,她關注因此為中小微企帶來壓力問題,冀政府研究推出援助措施;另外,建議政府持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同時,研究設立定期檢討制度,不斷優化服務。
吳小麗表示,經過多年發展,本澳已經成功構建了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是當中的第二層,該制度自二0一八年實施以來,取得一定成果,居民普遍期望退休後有更多的生活保障。她認為落實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能對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作出有效補足,加強本澳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障。近兩年疫情嚴重打擊本澳經濟,政府宜逐步落實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
她強調,為全澳居民建立全面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政府、僱主、居民三方均需承擔的責任,政府牽頭,僱主支持,市民配合。本澳目前經濟受疫情重創,吳小麗關注制度實施對中小微企承擔能力方面帶來的影響,建議政府研究制定具針對性的支援措施,以幫助有困難的中小微企共同承擔社會責任。
吳小麗進一步指出,希望疫情盡快過去,政府逐步落實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同時,期望政府未來將持續完善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研究設立機制定期就相關制度展開檢討,積極探討如何優化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造福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