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央積金於2026年或2028年實施 建議先設三年觀察期

 【專訪】《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審視報告指出,該制度實施三年來取得成果本已具備邁向強制實施的條件。然而受到疫情衝擊,建議政府先設三年觀察期,視乎經濟復甦情況於二0二六年或二0二八年實施強積金。

 社會保障基金昨日舉行新聞發佈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容光耀表示,按照相關法律要求,制度實施滿三年須全面審視法律的執行情況。早前委託澳門大學研究團隊製作有關報告,政府接納報告建議。

 報告指出,非強積金分配制度自二0一0年至二0二0年底政府撥款累計逾二百八十六億元,帳戶擁有人最高可獲分配撥款及收益合共八萬六千九百一十元,為構建制度打下基礎。而供款制度實施三年來的參與情況、退休基金規模和投資回報等均持續增長,顯示制度運作順暢並取得一定成果。

 至今年九月,加入制度的僱主有二百六十四名,約有二萬四千名僱員參與公積金共同計劃和約有七萬五千名居民設立公積金個人計劃,反映居民對自身退休保障的關注和規劃。絕大多數持份者認同目前制度安排,並對強制實施央積金持正面態度。

 面對疫情衝擊下,報告提出應謹慎考慮推進強制央積金的進程。參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預測,二0二五年本澳實質本地生產總值可大致恢復至二0一九年水平。因此,建議先設三年觀察期,並視乎經濟恢復情況,作五年及七年準備期兩個方案,即最快於二0二六年或二0二八年實施強制央積金。

 在實施細則方面,包括權益歸屬、與私退金銜接以及供款計算基礎上下限等,均建議按目前制度標準作平穩過渡,避免產生任何不確定因素。有關報告全文可於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下載及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