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立法保護歷史文化名城 孫虹
作為新晉世界遺產城市,福建泉州積極推動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立法,為傳承好世界遺產項目提供法規支撐。
十月二十二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對泉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請批准的《泉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簡稱《條例》)進行審查,決定予以批准。
作為首批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之一,泉州擁有豐富的歷史文化遺存。今年七月,「泉州:宋元中國的世界海洋商貿中心」項目成功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以城市名稱來命名一項世界文化遺產,不僅是一項殊榮,更對遺產的保護管理體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泉州市委書記王永禮指出,泉州將通過頒佈一個條例、制定一項規劃、健全一套制度、提昇一個平台,把泉州文化瑰寶原真保護好、活態傳承好,並有效利用好。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介紹,《條例》圍繞「誰來保」「保什麼」「怎麼保」「怎麼用」加強頂層制度設計,著力處理好歷史文化保護與城市建設發展、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的關係,維護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完整性和社會生活的延續性,促進優秀歷史文化和現代生活的融合,進一步擦亮泉州歷史文化名城這張「金名片」。
據悉,《條例》共六章四十四條,包括總則、保護規劃和保護名錄、保護措施、合理利用、法律責任、附則。
多年來,泉州力推文物保護立法,已出台包括《泉州市海上絲綢之路史跡保護條例》等三部與文化遺產保護直接相關地方性法規。◇(中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