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傳真)儘量不要用你姐姐的錢 陳青青

老周是湖南郴州人,以前在國營煤礦做事,早些年煤礦被關停後,他考慮自己五十多歲,反正社保繳費遠超十五年,可以不用再交了,乾脆買斷工齡,找份適合自己的事做。

老周的老婆一輩子做會計工作,經驗豐富,經熟人介紹到珠海一家公司上班。他們的兩個女兒也已成年,大女兒大學畢業後在長沙就業,小女兒也在長沙讀大學,老周一個人呆在家裏也沒意思,就跟着老婆到了珠海。由於以前家裏炒菜做飯都是老周一手操辦,他老婆從未下過廚房,老周因此練出一身不錯的廚藝。經他們老鄉引薦,到了和我同一棟大樓的一家公司做伙頭軍。因為我也常在那家公司搭伙,與老周也慢慢的熟悉。有時下班後我一個人在辦公室時,老周就會求我允許他用我辦公桌上的座機電話打回湖南,我也做順水人情,只要他不漫無邊際的閒聊就行。

老周與他女兒通話時,雖然說的是一口純正湖南話,但作為和湖南隔壁省份之人,我都能完全聽懂。不知是不是有些偏心,老周與小女兒的通話,總是明顯多過大女兒。老周時常問他小女兒的一句話,就是錢夠不夠用,還總不忘帶上一句儘量不要去用姐姐的錢。可能是年紀大了,老周總在打完電話後和我嘮叨一番,總是圍繞為甚麼叫小女兒儘量不要用大女兒的錢這個問題上解釋。

老周說,他的要求在開始時讓兩個女兒都很不理解,特別是大女兒,曾質問他,為甚麼她心甘情願給的錢妹妹不可以用?小女兒也不明白,為甚麼她不可以花姐姐的錢,何況姐姐還沒有成家,連男朋友都還沒有。老周說他現在還能賺到錢,和老婆一起供養小女兒讀完大學完全沒問題。他女兒姊妹倆現在是關係好,但萬一將來父母不在了,如果姊妹倆傷了和氣,鬧了意見,翻出舊帳,說以前給了妹妹多少錢,那小女兒將會不得安生!老周的話是有些道理呢,還是他多心多慮了?

換成一般父母,總會教育兒女們自小就要相互扶持,相互幫助,共度難關。當然,每個人的社會經歷不同,看法自然有異,這也不足為怪。只是如此一個涉及手足之情的問題,能不能見仁見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