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問政府會否推出「疫苗假期」予鼓勵 會否豁免不宜接種者核檢費

 【特訊】立法議員李靜儀表示:日前,衛生局公佈《工作人員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及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指引》,雖然衛生局強調,該指引為原則性防疫指引,若工作人員不能或不想接種疫苗可選擇做核檢為替代,故不是限制性或強迫性措施。但上述措施一出,即時已收到公務人員,以及教育、博彩和餐飲等服務行業、公用事業、金融、社服和體育等不同範疇僱員的意見,憂慮不同範疇執行時或出現各施各法情況,甚至會出現強迫接種和影響僱員權益的情況。對此,政府應有機制以避免產生與指引原意不符的情況。

 另一方面,世界各地的政府都有不同的鼓勵措施提升居民接種意願,例如鄰埠香港政府為鼓勵公務人員接種,推行「疫苗假期",以便有充足休息時間,澳門政府實應帶頭並推動更多企業採取疫苗假期等實質鼓勵措施。此外,對於嚴重病患、孕婦等獲醫生證明不適合接種的人士,政府應給予更多便利和照顧,例如行政公職局表示,證明不適合接種的公務人員的核酸檢測費用由政府負責。但私營機構僱員則未可享有同等對待;屆時,這些因為不適合接種的人士根本毫無選擇地要承擔七日一檢的費用,當局應該要有妥善安排,例如豁免相關費用等。然而,衛生當局僅是發出原則性指引,具體落實又要由眾多不同部門處理,私營範疇更為複雜,到底這些安排誰說了算?當局始終未有一個明晰說法。

 為此,她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為配合衛生局日前公佈的指引,政府會否推出疫苗假期等實質鼓勵措施,從而推動更多私營企業跟從,鼓勵員工接種疫苗?若否,政府為何堅持完全不採取實質鼓勵手段推動更多人員自願接種,甚至為私營範疇起帶頭作用?

 二、雖然衛生局一再明言,上述指引並不是限制性或強迫性措施。但指引出台後,確實引起不少僱員擔心,尤其私營範疇的執行將可能衍生更多問題。為此,衛生局將如何貫徹落實有關指引的疫苗接種之自願原則,以避免出現違反自願原則的情況發生?

 三、衛生局表示,該部門是針對防疫措施作出原則性指引,具體核檢費用由誰負責,需由各部門或不同機構實體根據具體情況商議;目前行政公職局出台指引,持有因健康狀況不適合接種疫苗的醫生證明者,可豁免核檢費用。但日後會擴展至哪些私營機構?到底眾多涉及不同監管部門的行業,例如教育、博彩和餐飲等服務行業、公用事業、金融、社服和體育等會如何處理上述問題?政府能否明晰回應社會疑問,若醫生證明不適合接種的私營機構僱員,能否一視同仁獲豁免有關核酸費用或有相應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