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澳門營業汽車工商聯會理事長凌世威稱,警方公佈的士上半年違規逾百個案中,影響行業旅遊城市形象的拒載、濫收車費各為六、兩宗,說明《新的士規章》卓有成效,對於其他沒幫助放置行李、擺置工作證等缺失,宜考慮加強培訓、宣導,以及允許借重車載機分析歸責所屬。
凌世威表示,警方公佈的今年上半年的士違規個案總量為一百二十五宗,較去年同期增長四成七。其實,相關數據並不能真正說明的士違規數量的增減,這是因為去年上半年疫情來勢洶洶,導致逾四百輛的士停業並泊停於官方提供的大橋口岸停車場。今年上半年的士營運情況欠佳,但沒有如同去年同期停業的士數百輛的情況。因此,可以說,倘去年上半年沒有數百輛的士停業,就可能不是今年上半年違規個案較去年同期增加四成七的結果。
他指出,自二0一九年六月實施《新的士規章》起,違規的士個案數量大幅減少約九成。當時,有關部門公佈的數據也說明《新的士規章》的法律成效。
凌世威認為,在各種違規指標中,最重要也是最關鍵的是「濫收車費」、「拒載」,該兩種行為對澳門整體形象、的士業形象具有重大殺傷力,作為業界,支持政府方面嚴加處罰。但對於其他的缺失,則建議政府採取培訓、宣導,乃至允許申訴的做法。
他解釋稱,澳門擁有的士專業工作證者逾兩萬人,其中以的士為職業者約四分之一。擁有的士專業工作證者,有的是新入行者,有的是多年前考取相關專業證者,因此,可能不大清楚司機要幫乘客放置行李,也可能忘記要擺放專業工作證。在營運過程中,也有可能遭遇欠文明的乘客。因此建議政府考慮採取兩項措施應對「濫收車費」、「拒載」之外的其他缺失行為或問題:一是考慮開辦帶津的培訓班,強化《新的士規章》的宣導,以及宣導其他相關的職業常識等;二是實施違規申訴機制,給予一般性小錯誤或缺失行為者能有申訴的機會,尤其要借助車載機的音像錄製功能,分析、判斷乘客投訴問題的歸責所屬。
據介紹,今年上半年的一百二十五宗的士違規個案中,「拒載」、「濫收車費」、「議價」各為六、二、一宗,其餘的一百一十六宗是沒有幫乘客放置行李、放置的士工作證等缺失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