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出千贏賭場二百一十八萬元 女莊荷與三內地女被拘

 【專訪】司警偵破一宗公務上之侵佔及犯罪集團案件,拘捕一名女莊荷以及三名內地女子;被拘的女莊荷利用職務之便,伙同相關內地女子假扮賭客,半個月內當值期間出千令對方必贏,合謀騙取約二百一十八萬港元。四人日前再犯案時被司警拘捕,正追查在逃主腦及成員以及贓款的下落。

 涉案女莊荷,姓張,三十六歲,本澳居民,任職路氹一娛樂場一年多。另外三名被捕的女子分別姓郭,三十二歲、姓劉,四十三歲、姓楊,四十四歲,均內地居民,報稱無業。她們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司警本月九日接獲路氹一娛樂場舉報,指監控部職員上月廿八日,發現任職女莊荷的張姓女,懷疑自上月廿八日至本月二日當值期間出千,乘無其他賭客及賭場職員在場時,由同黨假扮賭客,當賭局開出,同黨即投注到勝方,張女如常派彩令其變相必贏;她犯案期間,每次則派彩六至十五萬港元不等。

 司警經調查後,在本月十四晚,乘郭女、劉女、楊女,三名內地女子再到上述娛樂場與張女,再次犯案時上前將四女拘捕,起回投注六萬港元籌碼,但最終獲派彩十二萬的籌碼。調查發現,涉案集團由上月廿八日至本月十四日至少作案十八次,娛樂場損失最少二百一十八萬港元。

 調查期間,張、劉、楊姓女子拒絕合作,郭女供稱受一名在逃主腦指使。張女可分贓一半,主腦分兩成,其餘三成由其他瓜分。行動中,司警在張女位於東望洋新街的住所內,起出六萬元懷疑犯罪所得的現金,正追查集團主腦、在逃人士及其餘贓款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