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獲立法會全體會議表決通過 明年起街市攤位公開競投

 【專訪】立法會全體會議昨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並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法案建議街市攤位分配將以公開競投方式。

 現有攤販若繼續經營可過渡無需提交競投書

 在細則性討論時,多名議員關注到攤位分配方式中公開競投的評審標準及直接批給的方式問題。列席立法會大會的行政法務司長張永春表示,政府希望打破抽籤分配攤位的制度,引入競爭元素,相信以公開競投機制,可挑選有利街市長遠發展的經營者。按法律規定,現有的街市攤販經營者如有意繼續經營,基本具條件過渡,簽署新的經營合同,不需要提交競投書。張永春認為,公共利益是一個概念,行政法規不會作出列舉式的細化,法案已訂定基本原則及基本情況,不可能包羅萬有,行政當局按法律原則去執行。他相信,不會出現直接批給違反公共利益、利益輸送的情況,如發生違反公共利益、利益輸送,亦有制度監督,並非「偷偷摸摸」做得到。

 會議上,多名議員關注到年初準備大規模在攤位安裝錄影設備,如何平衡私隱,如何安裝配置等相關問題。

 張永春就有關問題致歉,又承認市政署、法律草擬部門及攤販均在溝通上出現問題,發現情況後已暫停街市密集佈置錄影設備。

 他解釋稱,安裝錄影設備是要配合執法,如確認攤販親身經營等問題,主要是因應街市不同環境設置,如一個平面環境兩邊各一枝,希望「無死角」影到街市環境,並不是每一攤販都裝一個錄影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