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公佈了兩項行政長官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一七/二0二一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自該批示公佈翌日起生效。根據該批示,除了本澳居民可免費接種該計劃內的疫苗之外,下列非本澳居民也可免費接種:(一)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持有者;(二)依法逗留在本澳就讀的學生;(三)囚犯。至於其他依法逗留本澳的非本澳居民,可自費接種疫苗,每劑疫苗費用為澳門元二百五十。疫苗適用於年滿十八歲且未滿六十歲的人士,以及健康狀況良好及暴露風險較高的六十歲或以上的人士。而接種程序由衛生局在技術指引中訂定。

 第一八/二0二一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規章》第六條,自該批示公佈翌日起生效。當中修改包括:批給資助的申請須在工程施工前向房屋局遞交,如具有合理解釋,樓宇維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可例外批准有關在施工期間或竣工後的工程的批給資助,但僅限於在核准該規章的行政長官批示生效後方開展的工程。◇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