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去他人遺留於櫃員機的現金 一女外僱及一澳女被拘
【專訪】治安警偵破兩宗拾遺不報案,先後拘捕一名女外僱及另一名本澳女子;案中兩名男事主合共損失近四千元;其中涉案女外僱已將有關款項花光。
兩名涉案女子,年齡介乎四十至五十五歲;兩人會被控以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首案案情指,一名男子上月向治安警報案,聲稱於新馬路一銀行自助櫃員機提取現金八百澳門元後,忘記取款離開,隨後憶起返回上址但未有發現,經向銀行了解,得悉有關現金交易已完成,故懷疑有關現金被人據為己有。
治安警派員調查,透過銀行提供的監察系統及資料,鎖定一名涉案女外僱,並於上月三十日下午傳召其到治安警察局調查,有人承認於案發當日,在有關銀行櫃員機取款期間,發現有人遺留現金,因一時貪念取去有關款項並已花光。
另案,男事主亦於上月向治安警報案,同樣聲稱於關閘馬路某銀行自助櫃員機,提取現金後忘記取款便離開,金額為三千澳門元,及後折返無獲,故懷疑被人取去。
及後,警員透過現場監察系統,鎖定一名本澳女子與事件有關,並於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在俾利喇街附近截獲涉案女子,經偵訊該女子承認當日,在使用有關銀行櫃員機期間,在出款處發現有人遺留現金,故一時貪念取去有關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