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過去三年藝評出書評選 分澳門及外地作者 「澳門演藝」徵集評論文章

 【特訊】為總結過去三年的演藝評論創作成果及保存資料,以推動澳門演藝事業發展,澳門基金會、文化局再度聯合出版《澳門演藝評論選》。自本年一月四日起公開徵集二0一八至二0二0年間發表的澳門演藝評論文章,下周三(二月十日)截止遞交作品。

 評論選分「澳門作者卷」及「外地作者卷」兩部份。「澳門作者卷」的選編範圍為二0一八年一月一日至二0二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澳門作者(持永久或非永久性身份證的澳門居民)發表於澳門或外地報章期刊上之中文演藝評論文章,評論對象必須為二0一八至二0二0年間澳門藝團在澳門或外地的演出,或外地藝團在澳門的演出。「外地作者卷」選編範圍為二0一八年一月一日至二0二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非澳門作者發表於澳門或外地報章期刊上之中文演藝評論文章,評論對象必須為二0一八至二0二0年間澳門藝團在澳門或外地的演出。

 「澳門作者卷」及「外地作者卷」來稿字數不限,每人每年度限投最多兩篇作品,作品須以發表時的內容為準,恕不接受未刊稿、僅於網上發表或已結集出版之作品。評論選將邀請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進行編選,以精選為原則,但內容涉及澳門藝團在澳門演出之評論作品獲優先考慮。

 有興趣的作者可於澳門基金會網頁(www.fmac.org.mo)及文化局網頁(www.icm.gov.mo)下載相關表格,亦可於澳門基金會研究所(南灣時代商業中心十三樓)、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及澳門筆會(慕拉士大馬路二一八A號澳門日報大樓十一樓C座)索取。投稿時請將填妥的投稿資料表、聲明書,連同作品的原刊稿電子檔案(Word檔,內文須註明刊物名稱、發表日期及評論場次等相關資料)及原刊稿副本,於二0二一年二月十日前郵寄或送交至澳門筆會,或電郵至penofmacau@gmail.com提交,資料不全、不確或非原刊稿恕不受理。提交資料的封面或電郵標題請註明「《二0一八~二0二0年度澳門演藝評論選》徵稿」及投稿類別。

 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二八七二0一五0澳門筆會張小姐(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半至中午十二時半,下午二時半至六

 時半),或八七七九八五一七澳門基金會梁小姐(星期一至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半至五時四十五分、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半至五時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