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二月二日電】二月二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去年一月發生在北京朝陽醫院的傷醫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崔振國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崔振國因其眼睛治療效果未達其預期,對朝陽醫院陶勇等診治醫生心生怨恨,伺機報復。二0二0年一月二十日十三時五十分許,崔振國持事先準備的菜刀進入朝陽醫院門診樓七層,趁正在為患者檢查的醫生陶勇不備,砍擊陶勇的後腦部、頸項部,後繼續追砍陶勇至其他樓層,過程中又將陶勇手臂砍傷,並先後將阻攔其行兇的其他三人砍傷。
根據陶勇的傷勢恢復情況,司法鑒定機構於二0二0年十一月四日出具鑒定意見,陶勇身體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另經鑒定,其他三名被害人身體損傷程度為一人輕傷二級,二人輕微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崔振國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為目的,持刀故意砍擊他人要害部位,造成一人重傷、一人輕傷、二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本案雖系殺人未遂,且崔振國作案後讓他人報警並在現場等候,可視為自首,但考慮到其在人員眾多的醫療公共場所公然持刀追砍行兇,手段殘忍,造成的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人身危險性極大,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依法應予嚴懲。綜合其犯罪的事實、性質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過去幾年,中國有關「醫鬧」事件時常發生,陶勇被砍傷時,正是武漢發生新冠肺炎不久,引發社會極大的關注。
就在今年一月底,江西吉水縣一名心內科醫生胡淑雲查房過程中突遭歹徒襲擊受傷,搶救無效。陶勇對此在微博叩問:「可以讓一個醫生安全的看病救人嗎?可以讓一顆想從醫的心堅定一點嗎?可以讓醫生的家人們不再擔心受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