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一外僱在珠海染新冠肺炎 應變中心澄清並無此事

 【特訊】就社交媒體流傳一名在路氹某酒店工作的內地外僱員工,在珠海確診新冠肺炎一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澄清並無此事。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本月十一日確有一名在路氹某酒店工作的內地外僱,在珠海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出現疑似陽性情況,但經復查後已排除;今天亦沒有其他受檢者出現疑似或確診新冠肺炎陽性的情況。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珠澳之間有完善的聯防聯控機制,兩地交流溝通密切,如出現任何疫情,將第一時間作出通報。應變協調中心再次呼籲市民切勿傳播不實消息,不要捏造虛假消息引起社會混亂和不安,否則將可能負上刑事責任。

 又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河北省的最新疫情發展,衛生局根據第二/二00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自本月十三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縣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

 河北省:石家莊全市,廊坊市固安縣,邢台市之南宮市。

 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街道大山子社區,順義區南法信鎮、高麗營鎮、勝利街道、南彩鎮或仁和鎮、北石槽鎮、趙全營鎮;

 遼寧省:大連全市,瀋陽全市;

 黑龍江省:綏化市,黑河市愛輝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