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2175元津貼 下周一起接受申請 社局推出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

 【專訪】社會工作局首次推出「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每月二千一百七十五元津貼,下星期一開始接受申請,申請期至二0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社工局昨在該局舉行「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發佈會,社工局長韓衛、社會互助廳長蔡兆源介紹計劃詳情。

 社工局將於下月至明年十一月、即二0二0年十二月至二0二一年十一月推出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為期一年,由下周一(九日)起至明年十一月底接受申請,發放對象為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以及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臥床人士,每月可獲發二千一百七十五元津貼。被照顧者離澳、入住醫院或緊急入住及暫住於任何住宿設施內最多累計三十天,超出的天數會導致按比例扣減津貼。

 被照顧者須持有效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在本澳與家人同住,並須接受家庭經濟審查,包括銀行存款、現金和有價證券的總金額按家團人數設定不同上限、家團在澳門特區內外最多持有一間自住物業及一個自用車位。

 韓衛稱,希望透過先導計劃,測試受惠對象的基本資格、功能評估、經濟審查和監管要求等,累積實際經驗用作未來政策發展的重要參考。他又稱,被照顧者為津貼發放對象,這是防止有人收取津貼後不照顧家人等情況出現,計劃亦將設有監管機制,包括突擊家訪等。

 據介紹,現時在社區的重度和極重度的智障人士約有二百七十人,另有約八十人向當局申請長期照顧服務,韓衛表示,預計會有二百多人符合照顧者津貼申請條件,預算為四百萬至五百多萬元,亦會視乎實際情況調整。

 照顧者津貼金額二千一百七十五元相當於本澳一人家團最低維生指數的一半,被問及日後會否調升至最低工資。韓衛稱,照顧家人非工作,津貼是特區政府體恤照顧者辛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