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少澤就有司警人員涉嫌私下查閱市民出入境記錄稱 將加強內部監察避免濫權

 【特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出席立法會小組會後,被問及有司警人員涉嫌私下查閱市民出入境紀錄的個案時回應稱,司法警察局就有司警刑偵人員涉濫權個案已檢討相關程序,要求人員查閱偵查對象的出入境紀錄前,必需向上級申請及獲得批准後才能展開,未來並會透過科技手段加強內部監察。

 他重申,司警偵查員因偵查需要查閱市民出入境紀錄是普遍的偵查做法,即使屬懷疑個案也可進行有關查閱,因此要判別有關偵查是否違法會有難度,但當局設有機制由專責部門及各級主管定期檢視司警人員的偵查目的,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與實質需要。他又認為司警偵查員查閱的資料存有紀錄,查閱時須登記卷宗號碼,當局正評估該機制,未來會透過強科技手段加強監察。並強調,司警偵查員可按法律規定以偵查為目的查閱出入境紀錄,但若以私人目的而查閱則屬違法,當局會追究其紀律和刑事責任。

 此外,有傳媒問及監管危險品法律的立法工作,黃少澤表示,當局已完成諮詢文本,原定在昨日開始公開諮詢,但因配合政府的總體部署,希望在進行諮詢過程中,建立危險品儲存倉的永久土地也能同時到位,因而暫緩諮詢工作。黃少澤表示,待有關土地的司法訴訟完結後便可馬上開展諮詢工作。

 另外,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舉行繼續討論修訂「特區內部保安綱要法」,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在會後表示,立法會顧問關注到內部保安體系組成中不再區分軍事化部隊和治安部門,政府方面回應不想再作區分。內部保安體系組成共有十個公共機構,除民航局和海事及水務局外,其餘均為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至於法案會否重新公佈,陳澤武引述政府回應考慮法案改動次數和條文較少,暫時不適宜重新公佈。雙方法律顧問會再修飾法案字眼,待政府提交新文本後,委員會再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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