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稅差額延長繳納期

 【特訊】鑑於十月三十一日為星期六,職業稅二0一九年度差額之最後繳納期限延至十一月三日(星期二)止,為免增加輪候時間或因逾期繳納而附加之過期利息和罰款,財政局呼籲倘仍未繳納上述職業稅差額之納稅人,宜盡快利用財政局提供的繳稅方式繳納,亦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指定銀行櫃位或透過銀行提供電子交易方式,或位於南灣大馬路財政局大樓、龍成大廈、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收納處繳交。

 收納處辦公時間:

 一、財政局大樓及龍成大廈: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二、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

 稅務諮詢中心電話:二八三三六八八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