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持有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且餘額須為零 今起至月底可提前加值

 【特訊】已持有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可於今(二十七)日至七月三十一日這段提前加值期,在一百九十個加值點自助加值,但第一期消費卡餘額必須為零才可加值。

 居民需要注意,第一期消費卡使用期至七月三十一日,逾期未使用的餘額將退回庫房。八月一日,所有第一期消費卡餘額將會清零,已持有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屆時可自助加值。

 至於未領卡或遺失卡的人士,亦可於今日起到指定服務點領卡。

 經濟局呼籲居民無須急於加值或領卡,第二期消費補貼的領取期長達四個半月(七月二十七日至十二月十四日),而使用期(八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則長達五個月。

 自助加值無須事先登記或預約,居民拍卡時亦無須出示身份證。加值一次全程大概只需要五秒左右,方便快捷。

 一、查詢卡內餘額及加值地點

 1.為確保加值秩序暢順,居民加值前可先透過經濟局消費補貼計劃專頁(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zh_TW/index.jsp)查詢卡內餘額及加值地點資訊。

 總數一百九十個加值點,遍佈本澳各區,包括:

 (1)五個政府部門(經濟局、市政署、郵電局、交通事務局及房屋局)的指定服務點。

 (2)五個社團(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澳門婦女聯合總會、民眾建澳聯盟及澳門江門同鄉會)的指定服務點。

 (3)十二間銀行及金融機構(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大西洋銀行、大豐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澳門國際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澳門分行、澳門商業銀行、華僑永亨銀行、廣發銀行澳門分行、立橋銀行、澳門華人銀行、以及郵政儲金局)的指定服務點。

 (4)澳門通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服務點

 2.查詢加值服務點的地址及服務時間,可閱覽經濟局網頁:(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zh_TW/recharge_value_loc.jsp)

 二、查詢領取資格及方式

 居民可透過金管局專頁,查詢領取資格及方式:(https://www.amcm.gov.mo/static/consumptionvoucher/terms_zh.html)

 未領卡或遺失卡人士須到指定服務點領卡

 未曾領取或已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合資格人士,今天起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證正本親臨或委託他人,到下列政府部門服務點,領取已加值澳門元五千元的消費卡。

 領取新卡同樣無須登記或預約,但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領卡前須先到治安警察局報失,報失後第二個工作日到領卡服務點領取。

 領卡服務點包括:

 經濟局板樟堂辦事處(板樟堂街一號一樓,即議事亭前地玫瑰堂旁)

 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中介人服務中心(東曦閣)

 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市政署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筷子基分站

 市政署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

 此外,申請、續期或更換身份證的人士可選擇於領證時在身份證明局一併領卡;社會工作局亦將協助有需要人士加值或領卡。

 未成年人代領資格已調整,代領文件可於專頁下載

 第二期消費卡調整了未成年人消費卡的代領方式,除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外,未成年人的消費卡亦可由三親等內的成年直系或旁系血親(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姊、叔、姑、姨、舅等)代領。

 父、母或監護人亦可透過委託書及相關證件,委託他人為未成年人代領。相關代領所需文件,可於消費補貼計劃專頁下載。

 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對象,為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每位合資格居民可領取五千元消費補貼。

 由於第二期消費卡在加值或領取新卡後遺失將不獲補發,再次提醒居民需妥善保管自己的消費卡。倘若遺失,請盡快向治安警察局報失。

 居民如有查詢,可透過下列途徑聯絡經濟局:

 電話及WhatsApp(六三二六一六七六)

 電郵consumo@economia.gov.mo

 微信服務號-經濟局服務在線(DSE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