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法院裁決「雙重犯罪」成立 孟晚舟未能獲釋

 【香港中通社五月二十八日電】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又譯卑詩省)高等法院法官當地時間五月二十七日上午(北京時間二十八日凌晨)在溫哥華作出裁決,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案滿足「雙重犯罪」標準。

 法官裁定此案符合「雙重犯罪」標準,意味著引渡聆訊將繼續推進。按照計劃,控辯雙方還將辯論孟晚舟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加方拘捕時,加方執法行動是否存在程序濫用並導致孟的合法權利受損,以及美方提出的引渡證據及罪名是否充份、適當等問題。

 孟晚舟當天出庭聽取了法庭裁決。

 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二十七日在推特上發佈聲明回應稱,中方對有關決定表示强烈不滿以及堅決反對,並已向加方提出嚴正交涉。聲明駁斥加方協助美國打壓華為,要求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

 華為公司五月二十七日對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關於孟晚舟引渡案滿足「雙重犯罪」標準的判決表示失望。

 華為公司表示:「我們對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判決表示失望。我們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我們也將繼續支持孟女士尋求公正判決和自由。我們希望加拿大的司法體系最終能還孟女士清白。孟女士的律師團隊將不懈努力,確保正義得到伸張。」

 二0一八年十二月一日,加方以應美方要求為由,拘押了正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轉機的孟晚舟。美方基於「欺詐罪」對孟提出引渡要求。加司法部於二0一九年三月一日就孟晚舟引渡案簽發授權進行令。此後,孟晚舟曾於二0一九年三度在溫哥華出庭參加程序性內容的聆訊。二0二0年一月下旬,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舉行了孟晚舟引渡案第一階段正式聆訊。

 據稱,下一場聽證會預計將在六月十五日召開,而此案的最終結果可能會在九月底或十初宣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