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高天賜日前指出,根據《基本法》第九條的規定,除了中文外,葡文也是正式語文。
儘管有這一準憲法要求,政府自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至今,卻一直疏於培訓雙語人才,嚴重阻礙了法庭及公共部門同時使用兩種正式語文。
例如,澳門理工學院已決定不開辦二0一九/二0二0學年的葡語教學領域中的中葡筆譯暨傳譯課程一年級(工餘授課),儘管本地對學習正式語文有很大需求。
另一方面,同樣是中葡筆譯暨傳譯課程一年級,日間課程的學額只開設一個班級,不開設第二個班級。
因為學額減少,導致翻譯課程一年級停辦兩個班級,而學額的缺位引致培訓方面的倒退。
作為外語的漢語教學方面,課程分為兩方面,一方面是針對漢語為母語的學生,另一方面是針對非漢語為母語的學生。
不知是甚麼原因,二0一九/二0二0學年沒有提供學額予非漢語為母語的人,阻礙了很多公民學習正式語文的機會。「中葡人才培訓專項資助計劃」的出台旨在資助編製科教教材,自計劃出台以來,澳門理工學院提出了約二十五個項目,多項教學著作獲得資助。然而,再一次不知道是基於甚麼原因,澳門理工學院於二0一九年決定不提交參加計劃的申請,顯示其內部管理混亂,這種情況被認為是具有重複性的,過去(二0二0年)為此曾成為廉政公署的調查對象。
因此,他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政府適時給予清楚、準確、連貫及完整的答覆:
一、儘管筆譯暨傳譯課程的報考人數眾多,且澳門特別行政區對翻譯/傳譯員的需求龐大,二0一九/二0二0學年卻縮減了筆譯暨傳譯課程的學額,導致一年級由三個班級減至一個班級。為甚麼?在漢語教學方面,為何沒有提供學額予非漢語為母語的人(往年課程的全部學額都是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葡語國家的不掌握漢語的學生填補的)?
二、與往年相反,澳門理工學院於去年沒有報名參加由當時的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設立的編製教材的專項資助計劃。為甚麼?
三、二0一一年,在涉及澳門理工學院的管理的一份報告中,廉政公署認為存在多項違法情況。有否就這些情況的整改進行跟進?能否確保遵循了廉政公署的勸喻,以及有否就這些違法情況追究監護實體的責任和紀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