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上拾得他人電子消費卡據為己有 六旬漢拾遺不報被拘

 【專訪】治安警偵破一宗涉電子消費卡的拾遺不報案件,拘捕一名六旬男子,疑人在街上拾得他人電子消費卡涉嫌據為己有,警方接報後將之拘捕,並起回相關贓物,案件有待跟進。

 涉案老翁姓陳,約六十歲,本澳居民;他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本月一日,一名本澳居民向治安警報失,指其早前於大三巴街附近購物後,將其一張電子消費卡放回斜揹袋,但回家後發現該消費卡不知所終,懷疑不慎跌在街上,報稱損失約二千九百元。

 及後,警方接報後,透過「天眼」調查並鎖定目標,同月四日警員在涼水街附近拘捕陳某。經盤問有人承認犯案,供稱已將拾獲的消費卡帶回家,至今未使用該卡。警方其後在陳某的住所起回贓物,案件有待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