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不少酒樓已開始準備恢復晚市 商戶期待消費卡帶來生意

 【專訪】三千元「電子消費卡」今日開始發放。不少商舖已準備好「卡機」,希望爭取顧客支持。

 電子消費卡如遺失不會有補發,居民需妥善保管。就坊間有傳以現金收購,屬實屬假都好,最關鍵是大家守法。

 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全澳經濟皆受影響,政府為振興內需,盡量扶持中小微企業渡過疫景難關,首先推出第一輪三千元電子消費卡,今日開始發放。

 近日所見,不少大大小小商戶都已安裝了有關讀卡機,有茶餐廳負責人表示,剛好在兩星期前安裝讀卡機,希望吸引更多客人支持。有市民稱,電子消費卡主要用來食個早餐及買餸。

 除茶餐廳大眾飲食場所外,據了解,不少酒樓亦已開始準備恢復晚市,希望吸引居民利用消費卡晚飯。

 至於非餐飲服務的店鋪,如玩具舖,文具店、藥房、時裝店等亦都準備好消費卡機。

 無論市民好,大大小小商戶好,對三千元電子消費卡都有不同期待。

 不過,電子消費卡是不記名的,亦無任何個人資料。換言之,只認卡不認人,如果消費卡遺失了,則難以有記認尋回。當局亦已明確,如果消費卡遺失了,不會有補發安排。所以要好好保管電子消費卡。同時,避免他人盜用,在取到卡後,可先拍下消費卡的編號,以作跟進。如家中有長者,應提醒長者如何用及把卡保管好。

 另外,近日坊間亦有傳現金收購電子消費卡,據悉現金收購價由二千五百元至二千八百元都有。不論是真是假都好,大家都應守法,好好善用,共同振興本澳經濟。

 (又訊)澳門特區政府防疫抗疫的扶助經濟保障就業的電子消費卡(首期)會於今(十四)日起陸續發放,持有者下月至七月底可作購物或服務消費使用,但一千一百多申請接受使用消費卡的商戶,至今僅少數標示出歡迎「消費卡」標誌,相信月份前會紛紛顯現。

 電子消費卡(首期)於今(十四)日起在包括政府部門及銀行在內共一百五十個領卡服務點陸續發放,持卡者可於五月一日起至七月在設有接受消費卡的商戶或機構使用,每天消費上限為三百元。

 政府方面消息稱,截至四月八日止,先後舉辦了二十四場對接會,共有超過一千一百一十三家商戶成功簽約申請電子消費卡消費支付機具,其中包括八百多名攤販。

 為保障消費卡消費支付程序順利進行,澳門金融管理局會派員到各服務點激活相關機具並進行最後檢查及調試。

 雖然已有逾一千一百家商戶成功申請電子消費卡消費支付機具,但至今正式在商戶鋪前貼示相關標誌者甚少。相信今日起至本月底前會有商戶陸續在商舖顯眼處貼示相關的標誌,以期可在總額為廿二億元的扶助經濟發展款項中分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