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消費卡」今起發放百五個領卡點準備就緒 遺失不補發以卡換錢屬違法

 【特訊】「電子消費卡」將於今日起陸續發放,居民請於指定時間到預約地點領卡。政府部門及銀行在內的共一百五十個領卡服務點已準備就緒。

 特區政府呼籲,由於領卡人數眾多,為免輪候時間過長,請已登記的居民帶同其本人身份證正本,按照登記時所選定的時間到預約的服務點領卡。澳門金融管理局將在預約領卡日期的前一日,向居民在系統中登記的手提電話號碼發送短訊通知。居民亦可進入金管局網頁(https://www.amcm.gov.mo/static/consumptionvoucher/terms_zh.html)查詢已登記的領卡時間及地點。

 倘居民委託他人代領,代領人領卡時須帶同代領人及登記人雙方的身份證正本,以及登記人簽署的代領授權書。缺少以上任一文件,均無法成功領卡。授權書可於消費補貼計劃專頁下載(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

 未成年人的電子消費卡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代領,上述提到的監護人,身份須由法院確立。代領人須帶同本人及未成年人的身份證正本,以及代領人簽署的親屬關係聲明書。親屬關係聲明書可於消費補貼計劃專頁下載(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

 如電子消費卡遺失不作補發。另外,由於第二期的消費補貼將會透過同一電子消費卡發放,故市民領取後需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向治安警察局報失。

 根據第六/二0二0號行政法規《消費補貼計劃》的規定,電子消費卡僅可用於購買貨品或服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兌換為現金,否則有關電子消費卡將被終止使用,違法者須返還違法使用的款項以及尚須負上倘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市民如發現相關情況,可向經濟局舉報。

 市民如有疑問,可透過下列途徑查詢:

 一.電話及WhatsApp(63261676)

 二.電郵consumo@economia.gov.mo

 三.微信服務號-經濟局服務在線(DSE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