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風情)滬立法推動「國際會展之都」建設 郭敬丹

《上海市會展業條例》近日經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今年五月一日起施行。《條例》旨在促進行業發展、規範會展活動,將有力推動上海國際會展之都的建設。

據介紹,本次立法將上海在成功舉辦進博會等工作中積累的較成熟經驗上升為制度安排,並結合上海開放創新的實踐探索,創設「展品通關便利化」等制度措施。例如,結合上海「一網通辦」建設,《條例》提出,上海在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平台建立會展統一服務窗口。同時,《條例》設「進博會服務保障」專章,明確上海的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統籌協調,持續放大進博會溢出帶動效應,擴大對外開放、推動產業發展、提升城市品質,推進虹橋國際開放樞紐建設,發揮常態化國際貿易服務平台作用。

《條例》創制了「本市支持境外機構在特定會展場館獨立舉辦對外經濟技術展會」條款,既體現上海對會展業進一步擴大開放的態度,又有助於國際知名會展活動的引進和發展。

《條例》還包括優化展品通關手續和提高通關便利化水平,要求按照規定延長相關展品暫時進境期限,允許符合規定的境外暫時進境展品在會展結束後進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並准予核銷結案。

同時,此次立法強化市場秩序規範,針對業界反映的「傍展」「展蟲」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條例》也做出相關規定,如「舉辦單位使用會展活動名稱和標識時,不得實施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其他舉辦單位的會展活動或者與其存在特定聯繫」,「鼓勵舉辦單位通過申請註冊商標等方式保護會展活動名稱等無形資產」等,進一步規範會展主體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