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澳門社會民生促進會會長兼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陳溥森對「經屋法」新修訂文本表示其之回應意見。
陳溥森《修改經屋法》的新文本,在社會上引起了爭論,其中尤以經屋轉售問題意見分歧較大,有些人支持可準售予私樓市場;更多人傾向經屋申請去投資化。他主張經屋一定要同私樓市場完全割裂,只考慮現時的「住」而不應顧及將來的「賣」。眾所周知,澳門出現「經濟房屋」的樓宇類型,皆因澳門土地資源匱乏,樓價居高不下,市民買樓困難,政府為紓緩矛盾才推出的一種公共房屋政策,政府為的是解決部份經濟能力困難的市民「上樓難」的問題,為此其制訂售價時,不僅在坐向、樓層上有參考,在溢價金、建築成本和行政成本,以及家團收入的承受能力等方面,都作了方方面面的考量,定價才選定在中位數的區間之內。為此,對經屋申請者轉售時一定要按原購買價售予房屋局,則這規定完全合理。
他說經屋的申請與轉售,建議應循的方向是:行政主導、積極規劃、加快建設、政府擁有、恆常推進、社會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