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屋申請已齊備文件近一萬七千個案中 核心家團佔百分五十二點二

 【特訊】房屋局方面稱,新一期經屋申請期於本月二十七日屆滿。截止昨日,房屋局已收到二萬三千二百六十九份申請,其中一萬六千八百三十四份已齊備申請文件,仍有六千四百三十五份申請需補交文件。已齊備文件的申請個案中,核心家團約佔百分之五十二點二,非核心家團約百分之三點四,個人申請則佔百分之四十四點四。一人家庭約佔四成四,兩人家庭佔二成二,三人或以上家庭佔三成二。

 另外,政府向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提交修改經屋法案新文本建議,並與政府代表進行會議進行討論。新修訂文本中,申請年齡、出售規定及價格等有較大的改動。

 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在會後表示,政府在上月三十日交來的「經屋法」修訂案新文本,將經屋申請的一般要件,由原來家團申請人代表及個人申請人須為年滿廿五歲的澳門永久居民,建議改為申請須由一名申請人提交,並分家團及個人申請兩類:如申請有家團,申請人須為年滿十八歲的永久居民;個人申請的申請人,須為年滿廿三歲的永久居民。同時建議,未來經屋只可轉售予房屋局,轉售按原購買價格,並要減除恢復單位改動樓宇結構費用等。自單位在簽訂買賣公證書日起未滿六年,如有合理理由,行政長官可批准解除不可轉讓的負擔。如買入滿六年,所有人可出售單位予房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