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處電單車泊車區 增交通輔助標誌

 【特訊】交通事務局四月份續在多個地點的電單車泊車區增設式樣12a的輔助標誌,以引導電單車駕駛者遵守泊車方式,理順泊車秩序,並翻新相關路面泊車標線,清晰有關指示,詳情請參閱下文。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電單車駕駛者在停泊車輛時,須以垂直並列的方式停泊車輛,否則可被罰款三百元。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提醒駕駛者為己為人,停泊車輛時應遵守泊車規則。

 安裝12a輔助標誌之地點:

 四月六日至十三日:青洲街、鴨涌馬路、台山新城市第一街。

 四月十三日至二十日:沙梨頭海邊街、●雞街、渡船巷。

 四月二十日至二十七日:城市日大馬路、倫敦街、馬德里街。

 四月二十七日至五月四日:沙梨頭海邊大馬路、和樂坊一街、萬安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