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討論《動物防疫法》法案 冀明確受處罰對象及情況

 【專訪】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會上討論《動物防疫法》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會議。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表示,昨日會議繼續討論《動物防疫法》法案,有關法案建議若違反防控措施或申報義務,場所的負責人須受罰。委員會認為,現行不少的動物商業場所或醫療場所,執業註冊的獸醫既是場所持牌人,亦是管理者,希望政府可在條文中清晰須受處罰的對象和情況。

 他也表示,政府官員在會上補充稱,現時已在市政署登記的動物或寵物商業場所共九十七間,屬動物醫療場所則為二十四間;自願登記執業的獸醫有二十至三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