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藝珠海報道】不聽提醒不顧勸阻,十八人年夜飯聚餐多人「中招」;四個武漢來珠家庭,共聚一個包間吃年夜飯,目前四個家庭均有確診病例。近日,珠海市出現的兩宗新冠肺炎聚集性確診病例,教訓深刻,後果嚴重。昨天凌晨,珠海警方發佈了對兩宗案例當事人余某某、洪某某等人開展調查的決定。
珠海當地傳媒記者昨日專訪珠海市公安局副局長陳智及珠海市司法局副局長李凱,就珠海警方對兩宗案例當事人開展調查進行了解讀。陳智表示,珠海市公安局正就該兩宗案件進行證據收集,如事實充份,將從嚴懲處。李凱表示,故意隱瞞相關資訊造成疫情擴散,將被依法追責。
一月十六日至二十日期間,居住在武漢的余姓女子及其親屬共十八人相約陸續來到珠海市金灣區,共計四個家庭。一月二十三日,廣東省啟動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回應。當天,珠海市疾控中心也發出《致廣大來珠湖北朋友的一封信》,倡議大家取銷前往參加密閉或通風條件不好的室內聚會和集體活動。余女士這四個家庭卻仍然不顧多方提醒,在一月二十四日前往酒樓聚餐吃年夜飯。目前,十八人中共有六人確診新冠肺炎,並導致近五十名密切接觸者和一般接觸者被集中或居家隔離進行醫學觀察。
無獨有偶,一月二十日至二十三日期間,居住在香洲區的洪姓男子及其家屬接待了張姓男子等兩批共十三名到珠海過年的武漢親友,且罔顧政府疫情防控決定,在除夕夜與他們一起,總共十八人在餐廳包房吃年夜飯。一月二十六日二十時左右,洪某某與三名武漢親友自駕到珠海某商場購物後返回家中;一月二十九日下午,洪某某和其侄子自駕前往坦洲購物,停留半小時。最終,這場家庭聚集造成多人確診新冠肺炎。
經初查,珠海市公安局決定對餘某某等人在疫情防控期間未遵守省、市政府發佈的相關決定,產生嚴重後果的行為,依照《刑法》《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為刑事案件開展偵查。洪某某等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涉嫌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依法受理為行政案件進行調查。
陳智告訴記者,近期珠海市發生的幾宗聚集性疫情事件,給全市防疫工作帶來了很大風險和隱患。目前,疫情防控已經進入關鍵時期,需要每一位市民,尤其是湖北來珠人員的積極配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疫情發生以來,珠海市公安機關嚴格落實「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工作要求,聯合衛健、交通等部門,在珠海與其他城市交界處設了多個卡點,對每一輛進入珠海的車輛進行排查,對外地尤其是去過湖北省的車輛進行逐一登記和錄入。利用大資料對湖北來珠人員進行排查,一旦發現,立即執行檢測和隔離措施,同時,對酒店入住人員進行嚴格管理。近期異地返珠人員逐漸增多,出租屋成為當前公安機關疫情防控的排查重點,目前排查工作已經全面啟動。
日前,市人大常委會出台了《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該決定具有與法規條例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中明確強調,規定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承擔物業管理區域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房屋出租人應當承擔配合防控義務。陳智強調,租住人員、出租屋主、物業管理單位拒不配合資訊核查、登記和健康監測、隔離等工作的,公安機關或相關部門將依法嚴懲。
瞞報、謊報疫情不但延誤治療、增加密切接觸親友的感染風險,還可能讓公眾陷入恐慌,並導致醫護人員及防疫工作人員暴露在感染的危險中。李凱介紹,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守疫情防控工作,主動報告自己的疫區接觸史、相關症狀等資訊是公民在傳染病防控工作中應盡的法律義務。不遵守相關規定,故意隱瞞相關資訊,造成疫情傳入擴散傳播,將被依法追責。
李凱表示,廣東省於一月二十三日啟動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一級回應,珠海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近日頒佈了一系列的通告、決定,這些都屬於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市民應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如果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直接予以治安拘留,如果相關行為比較嚴重,構成了犯罪,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李凱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社會上出現了一些故意隱瞞病史、接觸史、旅行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違背疫情防控相關法律的行為。對於這類行為,將被依法懲處,情節嚴重者,可能面臨刑事犯罪指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