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深圳二月七日電】(記者白玉陳文)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截至二月七日,深圳市檢察機關已提前介入十七宗和疫情防控相關的案件。
其中,十二宗為以出售口罩為名進行網絡詐騙,涉嫌詐騙罪;一宗為銷售來歷不明的「三無」N95口罩,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三宗為隱瞞疫情發生地行程并多次外出,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宗為自行隔離期間多次瞞報涉疫經歷,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范某芳,女,六十四歲,一月二十一日從湖北武漢乘坐火車來深探親。其多次隱瞞疫情發生地行程和發熱病情,在公共場所未採取任何防護措施,現已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被隔離收治。
阮某,男,三十八歲,一月二十六日從湖北潛江自駕返深。其簽訂《居家隔離承諾書》後,拒不遵守居家隔離和每日測量報告體溫等要求,連續多日外出,故意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刻意隱瞞身體不適症狀,欺騙調查走訪人員。現已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被隔離收治。
楊某華,女,六十一歲,一月二十三日從湖北武漢,經湖南岳陽東站坐高鐵來深。其入住酒店期間刻意隱瞞疫情發生地行程,且在酒店隔離觀察期間,違反要求多次外出并到公共場所活動,現已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被隔離收治。
李某昌,男,三十八歲,一月二十二日從湖北武漢乘坐火車來深,一月二十九日其感覺咽部不適後在家隔離觀察。在隔離觀察期間,其在社區防疫小組的多次走訪詢問中,瞞報涉疫經歷及身體不適情況,現已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被隔離收治,并致小區二十七名住戶被隔離觀察、兩名防疫工作人員被居家隔離觀察。
對於涉及疫情防控的案件,深圳市檢察機關第一時間指派業務骨幹提前介入,詳細了解案情,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在辦案過程中深圳市檢察機關依法從嚴從快辦理。目前,已有兩宗以出售口罩為名進行網絡詐騙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張某健、陽某德,分別被深圳市檢察機關以涉嫌詐騙罪依法批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