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瑜指私人診所必須遵守指引規範接受監督 「醫藥分家」處方、供應疫苗

 【特訊】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在回應議員宋碧琪口頭質詢時表示,在本澳現行的防疫接種計劃內,已包括預防十三種疾病的疫苗,較鄰近地區多。此外,專用於防疫接種計劃內的疫苗幾乎只有衛生部門採購和供應,其他並非專用的疫苗,如預防子宮頸癌、乙型肝炎疫苗,則可在私人醫療機構接種。

 「醫藥分家」是先進國家或地區普遍採納的措施。一直以來,衛生部門透過較高規範監督疫苗存放,嚴格監管本澳疫苗品質,令居民放心接種疫苗。根據法例規定,本澳禁止私人診所向居民供應疫苗,私人診所必須遵守《診所和醫療所藥物管理指引》的規範。倘居民需自費接種,可持醫生處方到藥房購買疫苗,而藥房必須提供具條件的保溫容器予購買者存放及送遞疫苗,以及附同警示標語,提示購買者帶給主診醫生即日內接種,此項措施與發達國家的做法一致。

 有關容許其他機構存放疫苗方面。歐陽瑜稱,由於疫苗是對溫度十分敏感的產品,若在生產、運輸、儲存到使用的任何環節受到不適當的溫度影響,將會影響疫苗使用的效果和安全性,並難以從外觀上察覺。如居民接種了失效的疫苗,雖未必即時對人體產生嚴重副作用,但因為誤以為已具有相應疾病的免疫力而沒有採取其他預防措施,除了增加感染相關傳染病的風險、導致嚴重併發症甚至死亡的後果外,當人群失去了疫苗保護效應後,有可能對公共衛生體系構成嚴重威脅,並使本澳的免疫屏障受到破壞,增加本澳爆發傳染病的風險。此外,部份疫苗的作用是預防癌症發生,疫苗失效將導致個別癌症發生率上升。更為嚴重的是,疫苗的作用是預防,接種失效的疫苗並不能如一般的藥物那樣立即發現無效,而是在數年或數十年後,當居民接觸到有關病原體後才會發現問題,嚴重威脅居民健康。需要指出,醫生負責處方疫苗,藥房藥劑師負責審查處方、保管、調配及供應疫苗,這個分開管理疫苗的做法是一直以來行之有效的制度,有利政府的監管工作,確保疫苗安全有效。因此,衛生部門必須繼續以較高的標準來監管市場上的疫苗供應和儲存。

 她認為,衛生部門作為私營醫療市場運作的監督實體,會依法對私人診所進行常規稽查,倘私家醫生違反有關規定,權限當局可中止其准照,屢次違規者更將被吊銷准照。若居民發現任何醫療違法行為,鼓勵大家積極舉報,權限當局定必跟進相關情況,以保障居民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