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經屋期間家團成員結構若出現變化 不排除會有重新分組情况

 【特訊】房屋局昨在石排灣社區中心舉行第二場經屋申請講解會,並設有諮詢。有市民關注申請經屋期間家團成員結構出現變化,如有成員離世或結婚,會否影響排序條件等問題。

 房屋局經濟房屋及援助處處長繆燦成表示,今次申請仍沿用未修訂的《經屋法》規定,即分組排序,同時設有例外許可申請購買經屋的條件,如登記家團人口結構變化等,相關申請人須提交足夠資料及情況說明讓局方審批,但不排除會有重新分組情況,他又提醒家團配偶不可以分拆提交兩份經屋申請表。

 不少出席的市民關注申請經屋的收入證明申報要求。房屋局表示,股票等有價證券,可到銀行估算截至去年十月底的價值,今年新購入的證券毋須申報。而車輛屬於折舊消耗品,可向車行諮詢現時的價值,或直接申報當時的買入價。另外,凡超過五千元的物品均需申報,包括銀行資產及珠寶首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