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李振宇表示:政府早前重開經屋申請。由於距離上輪經屋申請已時隔六年,不少居民對於申請流程已不太了解。本人早前與同事一起在本澳各區派發單張,幫助居民了解此次經屋申請的相關法律規定,尤其是申請條件和分配方式等,解答居民疑惑,聽取並收集居民意見。本人發現不少居民對於經屋申請仍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如正在輪候二0一三年多戶型經屋申請的居民不清楚若要參加今次申請,須填寫放棄申請書取銷前次申請;不少居民對經屋申請的收入及財產限額不了解;現有社屋租戶是否可以申請經屋;曾為經屋或曾享受過四厘補貼優惠的家團成員是否有條件申請等。不少居民希望當局能夠多渠道講解經屋申請資格及注意事項,以減少申請者填錯表的情況。
今次經屋申請,政府共提供三千零一十一個單位,雖較上一輪的一千九百個單位有所增加,但考慮到上一輪有四萬兩千多個家庭遞交申請表,加之近年積累的社會需求,相信此次經屋申請人數應該不少。僧多粥少,如何讓有限的經屋資源分配給予真正急需的居民,確保公平正義,亦成為社會十分關心的問題。
因此,他提出以下質詢:
第一,鑒於經屋申請涉及複雜的程序,為使居民能夠清晰申請條件及申請流程,當局未來會否在每次經屋申請開始後在本澳各區舉辦專場講解會,為居民解疑答惑,減少居民申請過程中的困難?
第二,廉政公署早前揭發有公務員在向房屋局申請經屋時,故意隱瞞在內地擁有物業的事實,最終取得並入住經屋。相關個案因舉報才得以揭發,換言之,當局在經屋資格審查時並未發現有關申請資料不實。有關問題可能只是冰山一角。請問,對於此次經屋申請者的資產尤其是境外資產,當局有何措施和機制加以查實,以確保經屋取得者均符合申請條件?
第三,二0一七年九月公佈的《公共房屋需求研究的最終報告》建議每五年利用人口普查或中期人口統計結果,對房屋需求作定期評估,而在每五年中間亦可利用當時的人口及住戶統計數據檢討及更新預測數字,以便適時調整房屋供應的規劃。有關報告公佈至今已兩年多時間,請問,政府會否藉此次經屋申請重新檢討評估公共房屋需求情況,以適時調整公共房屋供應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