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能源發展辦公室主任許志樑就立法會施家倫議員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一、澳電現時採用的充電設備在內地和鄰近地區均有應用,且有技術人員提供定期及緊急的支援服務。至於充電設備顯示「暫停服務」,是由於每一充電位在同一時間內只可選用一種制式的充電口進行充電,其餘制式的充電口則會處於「暫停服務」狀態。鑒於產生誤解,澳電已將顯示用詞更改為「使用中」。
二、經澳電評估,充電設備系統於投運初期確實存在因通信引致的穩定性問題,已即時向電信服務商反映,現時信號問題已獲得改善。至於個別地點仍存在信號不佳,澳電會繼續向電信服務商尋求完善方案。
三、快速充電設施是作為應急充電續航的考慮,由於充電電流大,對整體電網負擔也較大。相對來說,在夜間非用電高峰時段使用標準充電設施(中/慢充)充電,會更具效益和符合環保節能的理念。
政府以「鼓勵私人充電位為主,公共充電位為輔」的原則,規劃電動車充電設備的安裝。現時私人大廈停車場安裝充電位的手續已相對簡化,政府期望更多具條件的使用者能自行於私人車位安裝充電設施。至於公共充電設施,根據澳電提供的資料,現時中/慢充的使用率偏低,考慮到車位資源有限和使用偏
向,澳電正計劃將部份中/慢充電設備退役改裝成快速充電位。」
立法議員施家倫提出書面質詢如下:
一、據資料顯示,政府現時已設置一百七十二個充電樁,然而從政府公佈的有關資訊中卻有三十多個暫停服務,不少使用者亦反映經常有充電樁未能使用。為此,請問政府當初選購充電樁有何標準,對於這些充電樁未能使用的原因為何?
二、對於有市民反映現時充電樁有損壞及因無信號或信號差問題而導致無法掃描二維碼進行充電的情況,請問當局有沒有機制及時進行監測維修,以及會否全面檢視檢測並針對信號差或無信號問題加以改善?
三、政府現時將充電樁分別安裝於本澳三十五個公共停車場及五處公共道路,隨著電動車進一步普及化,請問政府未來有何推廣計劃,當中對於各充電位的安排有何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