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明稱警方使用「天眼」系統必須依法 須有需要並獲授權才可查看

 【特訊】警察總局局長助理梅山明、司法警察局副局長陳堅雄、治安警察局副局長梁慶康昨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探討打擊罪案情況,不少意見關注到「天眼」人臉識別等相關問題。

 梅山明表示,過去十年本澳治案形勢維持平穩和良好,每年整體犯罪率呈個位數字的變幅,約為一萬二千至一萬四千宗,今年首三季罪案為一萬零五百九十八宗,較去年同期增百分之零點四,預計今年與去年同期比較為平穩及輕微上升,嚴重暴力犯罪保持零案發或低案發率。

 梁慶康表示,二0一一年發生的盜竊案高達四千六百多宗,透過針對打擊及社區聯絡機制等,去年已減至二千四百多宗,反映市民的防範意識提高。

 陳堅雄表示,詐騙、毒品及與博彩有關犯罪較為突出,其中,詐騙案二0一六年回落後,近年又飆升,主要由於換錢黨、網絡及電訊詐騙增多。

 天眼方面。梅山明稱,「天眼」主要目的是保護市民,多數設置於犯罪率較高的街道、各口岸碼頭等地方,警方若要翻查「天眼」片段,必定要有罪案調查需要,經局長授權才可查看。有意見憂慮人臉識別的資料會傳輸到內地,梅山明強調,「天眼」系統使用必須遵從「天眼法」及個資法,他保證所收錄的影像不會傳輸到內地。

 陳堅雄表示,在翻看「天眼」過程中,偵查人員必須填寫表格及記錄「天眼」編號、翻查片段時段,並向上級呈報。翻看片段的三間獨立房間,偵查人員進入必須打卡、禁止攜帶手機,必須使用個人帳號登入電腦。如發現違規將開展紀律程序,若違法將刑事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