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高教私校通則」法案新文本 二常會認有問題需解釋

 【特訊】立法會二常會昨日舉行會議繼續審議《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秘書黃潔貞會後見傳媒。

 據介紹,經過多次技術會議後,政府上月送交了第三份工作文本,雖然有些少改動,但最新文本中仍忽略了幾個值得關注問題,如「學校自動關閉時政府暫時行政介入」、「學校關閉後的財產處理」等,因此,將同政府代表開會,解釋相關問題。

 就法案中「自動關閉」的條文列明「屬法人的辦學實體消滅或解散,又或自然人的辦學實體無償還能力或死亡的情況,學校便自動關閉;但在暫時行政介入的期間有效轉換辦學實體的情況除外。」即為保障學生利益,教青局可臨時介入,維持學校運作。不過,二常會質疑若辦學實體無償還能力或死亡的情況,有何法律可合法取得他人資產,亦因為過去的很少事例,到底政府有否法律機制或認真考慮如何處理相關情況。

 法案建議校董會成員若因履行職務而產生的報酬和支出,不納入學校的開支;同時學校會為校董會的正常運作提供必要的行政及技術輔助。委員會認同法案有關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