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港航道有違規放置漁標及蟹籠 海事局聯同海關跟進清理

 【特訊】海事及水務局聯同海關本月十七日發現外港航道、西灣大橋至友誼大橋一帶海面有違規放置的漁標及蟹籠,局方立即跟進清理工作,保障航行安全。

 海事局與海關發現外港航道、外港近岸浮標至九洲港二號浮標一帶、西灣大橋至友誼大橋一帶海面有違規放置的漁標及蟹籠,隨即派船隻到現場進行清理,共清理了三十支漁標及約一千米長蟹籠。清理工作迅速完成,事件對通航未有構成影響。

 根據澳門的海事管理法例,為保障航行安全,禁止在航道及其周邊水域捕魚或放置捕魚設施,違法者可被科處最高一萬五千元的罰款。如果因捕魚或放置捕魚設施而造成海上事故,除加倍罰款外,違法者尚須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以及倘有的刑事責任。局方呼籲船隻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切勿進行影響航行安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