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政務法案當局冀明年可推行 修改經屋法料為下屆政府工作

 【特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舉行會議及繼續細則性討論電子政務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等列席。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稱,電子政務以獨立行政法規規範下已推行相當時間,現時是適當時間以法律框架協助各部門繼續推行電子政務,法案在公共部門與部門、企業、市民和公務員之間均適用;電子政務為自願性質,並需要向政府申請,最終目的希望涵蓋勞務招標、發牌制度、准照申請和通知、繳費等。此外,政府亦清楚解釋,因有獨立法典規範,電子政務法案不適用於司法程序。當局正修改民事訴訟法典,政府希望未來可在民事訴訟方面做到電子政務。

 陳澤武認為,有關法案不太複雜,待政府提交新工作文本,若沒有問題就可以撰寫意見書,政府稱希望明年可推行。

 另外,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亦舉行會議,繼續審議修改經屋法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表示,政府對法案很多內容未夠清晰,亦未有有方向,他相信在新一期經屋申請前沒有可能完成法案,現屆和將來的政府亦需要研究委員會的意見,從時間上來說,修改經屋法將是新一屆政府的工作。

 何潤生稱,委員會與政府代表就法案最近一次開會大約在半年前,其後委員會要求政府提交新工作文本,至近日追問下政府只送交技術文本。文本從技術上有完善和修訂,但核心問題未有採納委員會意見,包括申請經屋年齡、經屋定價、轉售計算方式等。

 何潤生又稱,因應法案提出經屋流入市場屬性僅為經屋,委員會提出是否具備條件考慮允許經屋可有一次轉換機會,因應家庭成員數量改變轉換單位,盤活經屋的處理等。

 再出售方面,技術修訂文本依然採用「經屋永遠姓經」的方式,而資料顯示,目前的計算公式主要考慮通脹、物價指數,以及每年百分之二的折舊,但有些會增值,有些則會減值,一常會曾要求政府以例子介紹,但至今未有回應。

 何潤生稱,技術修訂文本未見政府就上述問題有較清晰的取態及方向,但申請年齡、售價及再出售問題都是關鍵,若仍只停留在技術修訂文本的層面,難以討論下去。現屆政府僅餘一個多月時間,加上經屋重開申請將於月底展開,「經屋法」修訂案肯定無法趕及,即月底開隊現沿用現行制度。◇